通知公告

【公告】昆明市艺术学校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立式钢琴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昆明市艺术学校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立式钢琴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2005)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参加磋商。

1.本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艺术学校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立式钢琴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202005

1.3采购范围:对昆明市艺术学校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立式钢琴购置项目进行采购,其中包括:立式钢琴15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1.4交货期限: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交货地点:昆明市艺术学校指定位置。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1.7质保期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8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元。

1.9项目资金情况:中央专项资金。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2.1磋商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乐器销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经营不满一年的出具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纳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竞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3个连续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磋商响应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②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竞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3个连续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磋商响应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采购要求磋商响应人具有2017年至今已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乐器销售等相关货物采购项目)。

2.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由磋商响应人自行承诺。

2.4当前未在“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竞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6栋5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用中国(云南)”、“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行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至报名现场审核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留底备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不接受邮寄服务。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30分00秒,递交的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6栋5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校园官方网上发布,我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3859552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光艺巷461号

 

日期:2020年10月28日

 

 

 

    发布:admin 阅读:1019 发布时间:2020-10-28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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